项目概况
事业中心消防栓管道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联系邮箱:zhangjian@cmhk.com,和46836308@qq.com (请将购买资料同时发送到这两个邮箱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5-2541CCIEC032
项目名称:事业中心消防栓管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
本工程范围: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现有消火栓系统使用年限较长,部分管道锈蚀严重,消防箱规格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确保消防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提升消防设施标准化水平,现计划对中心食堂、客房楼、接待大厅及国培办公室等区域的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改造。
本次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原有老旧消火栓箱、焊接钢管、闸阀等设施,更换为符合现行国家消防规范的新型消火栓箱、镀锌钢管沟槽连接管道、配套阀门及附件,并恢复相关装修面层,确保系统功能完善、运行可靠。
改造范围涵盖:
- 食堂一至三层
- 客房楼一至五层
- 接待大厅及国培办公室
- 外线连接泵房及管道敷设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的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享受3%的价格折扣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则不适用本条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
5)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联系邮箱:zhangjian@cmhk.com,和46836308@qq.com (请将购买资料同时发送到这两个邮箱中)
方式:本项目采用非现场发售文件方式。供应商将购买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zhangjian@cmhk.com、46836308@qq.com(请报名的供应商将购买资料同时发送至这2个邮箱中),采购代理机构查收无误后,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供应商需提供的购买资料包括:1)填写好并签字或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购买文件电汇回单扫描件(汇款备注请注明“文件款-25032”),3)如自愿参加现场踏勘,还须填写《现场踏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签字或盖章并扫描。文件售后不退。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6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6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信息:
一、本项目提供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为一次性踏勘,不参加者视为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自愿参加的供应商,请填写《现场踏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购买文件电汇回单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zhangjian@cmhk.com 和46836308@qq.com.
现场踏勘交通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12月 10日上午9点30整
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人事科研大厦
二、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信息 (支付保证金、文件款等):
收款户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100 6116 6013 0016 08159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
行 号:301100000881
备注:1,以上账户可接受从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汇出的文件款;
2,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须从供应商/投标人的公司账户汇出(供应商为自然人除外),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
3,以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及用途。
联系人:张女士
邮箱:zhangjian@cmhk.com、46836308@qq.com
电话:(010)56529777-7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联系方式:电话:010-84233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联系方式:张女士,电话:010-56529777转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10-8423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