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清市五座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ZGZB[GK]2022017-1)
二、项目名称:2023年福清市五座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ZGZB[GK]2022017-1 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福建新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综合大楼1#楼一层169室 | 67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ZGZB[GK]2022017-1 包1
福建新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1-1 | C1603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福清市域内五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 | 必须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及其它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配备具备省 级以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要求培训合格证》运维人员,开展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如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与质控相关技术规范发生变化,需按要最新的规范要求开展运维与质控管理工作。 | 1 | 批 | 必须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及其它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配备具备省 级以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要求培训合格证》运维人员,开展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如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与质控相关技术规范发生变化,需按要最新的规范要求开展运维与质控管理工作。 | 675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平 (包1) |
| 评审专家: | 王津,蔡阳生,张清春,李南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按以下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500的服务费比率0.8%。开户名: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账 号:1000528130500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ZGZB[GK]2022017-1 包1 :10125元
收取对象: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优惠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地 址:福清市融城东门街北46号
联系方式:13509305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座3层316开标室
联系方式:0591-8803012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建国
电 话:0591-88030129
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