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21000202302000012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
|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3月1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原采购信息内容:1、招标文件第19页第6项评分细则:“抽检问题发现率:2021年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在3%及以上的得3分,抽检问题发现率在2.5%-3%之间得2分,抽检问题发现率在2%-2.5%之间得1分,2%以下不得分。抽检数据质量:2021年抽检数据质量在3%及以下的得3分,3-5%之间得2分,5-7%之间得1分,7%以上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2、招标文件第32页第十一项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2、检验结果通知:中标人应当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时、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各中标人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后,次日以特快专递(或直接送到)方式把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寄(送)往招标人处:并将检验合格的复检备份样品妥善保存3个月,检验不合格的复检备份样品妥善保存6个月,复检备份样品保质期不足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等特殊情况下,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各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合理时限执行。检测工作结束后,同时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不合格信息登记表》及结果分析报告等资料报送至招标人相关业务科室,并于出具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规定的网站进行信息公示。”现更正为:1、招标文件第19页第6项评分细则:“抽检问题发现率:2022年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在3%及以上的得3分,抽检问题发现率在2.5%-3%之间得2分,抽检问题发现率在2%-2.5%之间得1分,2%以下不得分。抽检数据质量:2022年抽检数据质量在3%及以下的得3分,3-5%之间得2分,5-7%之间得1分,7%以上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2、招标文件第32页第十一项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2、检验结果通知:中标人应当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时、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各中标人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后,次日以特快专递(或直接送到)方式把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寄(送)往招标人处:经检验合格的备份样品,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合格样品合理利用办法》执行,检验不合格的复检备份样品妥善保存6个月,复检备份样品保质期不足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等特殊情况下,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各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合理时限执行。检测工作结束后,同时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不合格信息登记表》及结果分析报告等资料报送至招标人相关业务科室,并于出具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规定的网站进行信息公示。” |
| 更正日期:2023年3月15日8时23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 址:阳谷县景阳路中段(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联系方式:6060717(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区)阳谷县谷山路14号(谷山路新华书店南邻) |
| 联系方式:0635-62103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国壮 |
| 联系人电话:0635-6210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