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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电力部分)更正公告
2023-05-05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中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电力部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30 至 2022-12-07
撰写单位: 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武成龙
  
(辽中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电力部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22-00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中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电力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8日 09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政府路49号
联系方式: 024-87887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 024-67784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成龙
电  话: 151400409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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