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里工作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联系邮箱:zhangjian@cmhk.com,和46836308@qq.com (请将购买资料同时发送到这两个邮箱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5-2641CCIEC003
项目名称: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里工作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里工作区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总体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95万元整;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东城区和平里西街3区6号楼。
服务需求概述
1、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面积小、配备功能多,服务人员多。需实现综合管理,及合理调配;
2、楼内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包括:配电、照明系统,弱电系统,供水、排下水系统,供冷、供暖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提供24小时服务;
3、房屋建筑外观及楼内卫生,包括共用部位楼盖、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不包括地面以下部分),会议室内部的清洁卫生、公共区域、楼道、设备间、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门前“三包”等保洁服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服务;
4、维护公共秩序,物业区域内巡查,门岗执勤,中监控值守,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提供24小时服务;
5、提供小修服务及其他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等;
6. 提供供暖、供冷运行管理,装饰装修相关物业管理,以及客服管理及档案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符合本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政策。
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不重复享受政策。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仅限于接受联合体参与的项目,接受分包的项目)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
(5)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至 2026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联系邮箱:zhangjian@cmhk.com,和46836308@qq.com (请将购买资料同时发送到这两个邮箱中)
方式:本项目采用非现场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将购买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zhangjian@cmhk.com、46836308@qq.com(请报名的供应商将购买资料同时发送至这2个邮箱中),采购代理机构查收无误后,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本)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购买资料包括:①填写好并签字或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见附件),②购买文件电汇回单扫描件(汇款备注请注明“文件款-26003”)。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6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6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信息(支付文件款、保证金等):
收款户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100 6116 6013 0016 08159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
行 号:301100000881
备注:1,以上账户可接受从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汇出的文件款;
2,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须从供应商/投标人的公司账户汇出(供应商为自然人除外),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
3,以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及用途。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邮箱:zhangjian@cmhk.com、46836308@qq.com
电话:(010)56529777-7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联系方式:电话:010-84233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联系方式:张女士,电话:010-56529777转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10-8423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