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示范单位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龙城街98幢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YG2023-QL001
项目名称: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示范单位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 规格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第一包 | 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示范单位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22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5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至 2023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城街98幢2楼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城街98幢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城街98幢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方式:王芳梅0598-5323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810-811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8-5323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8-532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