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TZB-2026-04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泾洋村经济合作社茶厂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7 09:00:00,更正为:2026-05-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4-27 09:00:00,更正为:2026-05-07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各投标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
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桥头
联系方式:13571659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华府天玺中心11楼
联系方式:17392028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傲唐经办
电话:17392028539
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