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社购买年审税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金融时报社购买年审税审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融时报社购买年审税审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评审原则:最低投标价法
(四)预算金额:50000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1)对金融时报社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金时世纪广告有限公司、独立核算的内设部门中国金融家杂志社进行审计,并出具金融时报社2025年度单体审计报告、合并审计报告,北京金时世纪广告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体审计报告,中国金融家杂志社2025年度单体审计报告、金融时报社与独立核算的内设部门中国金融家杂志汇总审计报告。具体包括:
A、对金融时报社、北京金时世纪广告有限公司、中国金融家杂志社2025年度单体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全面审计;协助编制金融时报社2025年度合并、汇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正副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对合并、汇总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全面审计;
B、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函证、盘点、分析性复核等;
C、出具审计报告,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D、出具财务报表审计问题台账;
E、完整提供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底稿和相关材料。
(2)对金融时报社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税审报告,具体包括: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在税收相关法律规定时间内,完成金融时报社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工作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配合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跟进后续向税务主管部门答疑工作。
B、对金融时报社202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相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计;
C、执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凭证抽查、账务核对、涉税事项分析、与税务法规符合性检查等;
D、出具税审报告,对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规性发表鉴证意见;
E、出具税务审计调整事项说明及问题整改建议台账;
F、完整提供被审计单位的税审工作底稿和相关支持性材料。
2、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客观地开展审计项目;
(2)设立专门项目组进驻现场,并指定除项目合伙人外的项目现场负责人一名,项目组成员需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3)项目现场负责人专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4)报告出具时间要求:年审报告2026年2月28日前;税审报告2026年4月30日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上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5年11月20日9:00至2025年1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
1、邮箱获取。
参选人需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rsbscg@163.com: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邮箱主题中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获取比选文件,邮箱内留有经办人手机联系方式。上述获取比选文件所提交邮箱的资料原件,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
采购人将在收到完整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将比选文件发送至参选人提交材料的邮箱。
2、现场获取
参选人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D座21层,领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82198283
(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
(四)如未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视同放弃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D座21层。
(三)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10-82198283。
本项目不邀请参选人代表出席开标,请各参选人在本项目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82198070
金融时报社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