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阜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公家具及食堂餐座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900-015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阜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公家具及食堂餐座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开标日期及地点由2022年11月29日9:00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六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40室)), 变更为:2022年11月29日9:00(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号科创大厦10楼(1016室))。
2、不要求投标人代表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采用非现场方式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会议将以“腾讯会议”形式进行,请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ID:558538734、密码:开标前上传有效投标文件和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9日9:00,请至少提前十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室。参加会议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参加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进入会议内须将名字修改为“投标单位简称+姓名”;进入会议默认对所有参会人员静音,在唱标阶段开启音频,投标人代表须自行静音,避免造成网络会议混乱.
3、原★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档(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送达电子档备份文件的不予接收。
变更为:★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档(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或发送至邮箱地址fxggzycgb001@163.com。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送达电子档备份文件的不予接收。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8日 14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中华路45号
联系方式: 0418-2814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0418-337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艾明
电 话: 0418-337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