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CGWX2022-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大学学生公寓(橙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4页原“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现更正为“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招标文件P9页原“1.2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1.2补充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4)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P15页原“(1)报价(4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现更正为“(1)报价(4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南大学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10-85919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联系方式:徐军、马梅烨 0510-85169189、13812597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军、马梅烨
电 话: 0510-85169189、1381259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