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鼓楼区国投集团2023审阅服务、2022年审计服务及2022年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服务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华威酒店用品(设备)交易中心1-507店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C[GK]2022012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鼓楼区国投集团2023审阅服务、2022年审计服务及2022年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服务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鼓楼区国投集团2023审阅服务、2022年审计服务及2022年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服务商采购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460000元 | 4600元 |
| 备注: 1、供应商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需另行支付响应的赔偿。 |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规定时限内(45天)按期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以会计师事务所为牵头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且另一联合体成员应为资产评估公司。(2)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连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3.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为无效报价)(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部授权书)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①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纳税证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D、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E、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F、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G、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必须在熟知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且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满足上述条款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至 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华威酒店用品(设备)交易中心1-507店面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华威酒店用品(设备)交易中心1-507店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华威酒店用品(设备)交易中心1-507店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
公对公转账至以下招标公司专用账户,转账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信箱(79893262@qq.com此邮箱办理本项目相关事项)并联系招标公司工作人员。
| 购买磋商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云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 |
| 账 号:422178799645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四层
联系方式:任先生0591-87509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云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华威酒店用品(设备)交易中心1-507店面
联系方式:李先生18105915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10591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