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口岸边检区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口岸边检区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D2023224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明会
项目联系电话:0756-8118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警官 0756-81609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梅明会 0756-811833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82号水湾大厦5楼5A1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口岸边检区域保洁服务 | 1(项) | 为珠港大厅、珠澳大厅、出境车道、入境车道边检办公区,以及监护楼办公区、遣返救援楼及反恐处突训练中心、限定区域执勤岗亭等区域开展保洁工作,面积约25100平方米。 具体内容参见采购需求。 | 704160.00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按附件格式提供)
(四)项目需求、拟签订合同条款请参见附件。
(五)该公告开标时间为预开标时间,准确开标时间以磋商公告为准。
(六)请潜在供应商关注该项目磋商公告。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416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