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ADL2025000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督导人员修改为如下: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7 | 督导人员 | 3 | (一)评审内容: 每2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至少配置1名督导:本包组督导人员需安排1人: 1.获得社会工作督导证,得50%,本项最高得50%; 2.具有2年(含2年)以上督导工作经验的,得20%;具有5年(含5年)以上督导工作经验的,得50%,本项最高得50%。 以上合计满分100%。 (二)评分标准: 1.项目配置的督导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8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补缴社保无效)。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提供督导人员的证书,若证书为协会颁发的,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未按要求提供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观光路1199号
联系方式:0755-2101689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0755-82997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娜、王捷、袁驰、王丽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2997987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