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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11-30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项目概况

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4日 11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HY--2025-060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43,4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3,4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试剂耗材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43,4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包2(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41,05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1,05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试剂耗材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41,05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包3(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3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69,24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9,24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试剂耗材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69,24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包4(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4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95,1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5,1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试剂耗材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95,1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包5(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5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91,07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1,07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5-1 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试剂耗材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91,07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3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4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5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财办采函〔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换证期间须提供相关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2024年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标段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换证期间须提供相关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2024年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标段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换证期间须提供相关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2024年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标段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4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注册证(换证期间须提供相关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2024年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标段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5(榆林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购试剂耗材货物项目N5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换证期间须提供相关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2024年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标段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2025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1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1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电子谈判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谈判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投标人使用CA锁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3)请各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供 应 商 注 册 登 记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要 求 , 通 过 陕 西 省 政 府 采 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中心血站

地址:航宇路中段113号

联系方式:0912389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大恒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上郡南路欣泰园小区3号楼

联系方式:18291216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8291216275

陕西博大恒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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