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乡村振兴(一期)PPP(二次)预中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乡村振兴(一期)PPP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了三名中标候选人,项目实施机构依法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率先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现就本次采购项目的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SZCGS2022-047-1-重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乡村振兴(一期)PPP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中标结果公示信息:
预中标社会资本名称:舒城县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牵头方)、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安徽建工舒城金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员方)、安徽建工舒城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地址(牵头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6号
法人代表(牵头方): 冯安定
房建类项目工程费用下浮率: 3.00%;
市政、公路等其他类项目工程费用下浮率: 6.00%
年折现率:5.80%
合理利润率:6.70%
可行性缺口补助总额:447141.88万元
五、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6日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对预中标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5199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564-279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5199510、17730218510、18010855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564-2797918
八、附件
1.招标文件
2.PPP项目合同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