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许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500HG079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许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海量语音的获取和存储能力愈发强大,基于会议办公的实际场景,会存在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工作效率不高的情况、语音技术在会议场景中的应用质量和效果不高。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的会议办公现状,当前各类型会议,特别是重大、大型会议,需要指派专职会议记录人员或者外请速记人员全场记录,而大部分会议介于涉密等原因,聘请速记人员的情况少之又少,只能依靠内部人员进行记录。很多重要会议具备时间长、信息量大、纪要输出质效要求高等特点,这对会议记录人员提出更高要求,会议记录和整理的工作强度大,且仍可能存在信息遗漏或会议思想理解偏差等问题。当前的会议录音整理、会议纪要编辑工作,普遍存在耗时长、强度大、重复性强等特点,占据了工作的很大一部分时间,秘书人员工作压力大,希望能通过人工智能手段得到解决。
基于上述背景,计划开展智能语音技术在政府会议办公领域的应用探索,提供新型交互手段、革新会议办公新方式,同时满足对广州市税务局其他类型录音文件在此智慧语音项目建设的平台上进行智能化分析处理。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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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至 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02室,疫情期间,统一由工作人员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大厅门口接收。开标会将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进入大楼办公区域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具体实际按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
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余先生020-38001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胡先生020-8318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20-8318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