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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储备棉成交均价11608元/吨,贸易战升级 纱线价格再跌,8月28日PTA产业链商品相关价格表,截止8月28日PTA相关行业开工率汇总,山西临汾水泥企业10月1日起停产半年 满足条件的可以只停3个月
2019年08月29日    阅读量:1371     新闻来源:中国建材网 cnprofit.com    |  投稿


产品价格类型2019-8-272019-8-28涨/跌单位
原油WTI主力合约54.9355.780.85美元/桶
原油布伦特主力合约59.5160.490.98美元/桶
PXFOB韩国765.00766.001.00美元/吨
PXCFR中国785.00786.001.00美元/吨
MEGCFR中国542.00545.003.00美元/吨
PTACFR中国650.00650.000.00美元/吨
聚酯切片(半消光)现款出厂6600.00-6700.006600.00-6650.00-25.00元/吨
涤纶POY150D/48F现款出厂7600.00-7950.007600.00-7950.000.00元/吨
涤纶DTY150D/48F现款出厂8900.00-9300.008900.00-9300.000.00元/吨
涤纶FDY150D/96F现款出厂7800.00-8000.007800.00-8000.000.00元/吨
涤纶短纤1.4D*38MM现款出厂7100.00-7200.007100.00-7150.00-25.00元/吨

PTA相关行业开工率汇总

行业

8月27日

8月28日

变化

PTA

94.55%

94.55%

0%

聚酯

89.92%

89.92%

0%

江浙织机

75.2%

75.2%

0%


  8月29日,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计划挂牌出库销售储备棉1.2万吨,成交均价11608元/吨,较前一交易日上涨9元/吨,折3128B价格13024元/吨,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05元/吨。


  当日情况:


  地产棉成交均价11560元/吨,折3128B价格12734元/吨,平均加价47元/吨;新疆棉成交均价11614元/吨,折3128B价格13061元/吨,平均加价374元/吨。


  累计情况:


  截至8月29日,累计计划出库90.56万吨,成交最高价15930元/吨,成交最低价11060元/吨中国建材网cnprofit.com


  上周(8月18-23日),中美贸易战升级,国内市场再起波澜,非观情绪爆发,看跌声音高涨。原料价格再跌,纱线受拖累报价再次下调。


  棉花原料


  周内,郑棉低位徘徊,截至上周五(23日),郑棉主力CF1909合约收盘12300元/吨,上涨40元/吨,市场悲观情绪较浓郁,各方观望;储备棉市场成交率相对稳定,价格出现下跌,可见用棉企业的谨慎态度;现货市场冷清,南疆地区如奎屯、昌吉等地少数棉花加工企业“双28”、“双29”机采棉报价低至12000-12300元/吨(后期花,杂质3.5%及以上),“双30”机采棉也低于12500元/吨,其它企业同步大幅下调价格,去库存心理较强;近期,新疆棉花迎来吐絮期,预计8月底至9月上旬南疆地区棉花将陆续提前开采,9月中旬前后新疆手摘棉集中采拾大幕即将拉开,内地棉花也陆续吐絮,预计至8月底将迎来大规模采摘。


  其它原料


  涤纶短纤价格小幅下跌。截至24日,江浙一带1.4D*38mm涤纶短纤报7250元/吨,较8月19日下跌100元/吨,销量一般,大单可据量商谈。粘胶短纤价格震荡下跌,山东地区1.5D*38mm的粘胶短纤报11600元/吨,1.2D*38mm的粘胶短纤报11500元/吨,较8月19日下跌200元/吨,实际成交可商谈。


  纯棉纱线


  据山东、河北等地企业介绍,中美贸易战升级,郑棉大幅下挫,预期纺织品服装出口或将受影响,不少纺织厂都应声下调纱线价格。24日,山东某厂21S高配针织用纯棉纱含税出厂当前报价为20600元/吨;32S高配针织用纯棉纱报22000元/吨,较8月19日下跌300元/吨。据了解,目前纺织厂的压力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接单不顺,很多厂家8月份基本未有接单,只能寄希望在9-10月份;二是下游市场心态普遍悲观,拿货普遍不积极,多以赊欠形式为主;三是库存积压严重,由于原料成本下跌较快,前期生产的纱线成本过高,已造成倒挂。


  其它纱线


  周内,涤纱价格弱势为主。24日,山东某厂32S涤纶纱报16300元/吨(开票出厂),较8月18日持平,大单可据量商谈;山东某厂30S人棉纱17500元/吨出厂,较8月18日持平,销量一般,大单可据量商谈。


  进口纱


  近期,进口纱量价双降。其中产地巴基斯坦、印度8S-16S赛络纺纱交投持续疲软,印度、越南、印尼等产地32及以上支数精梳纱销售延续低迷,布厂、中间商大多照单采购,减少甚至不留原料库存。目前,港口进口纱库存在12万吨左右,仍处高位。


  根据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显示,临汾市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针对水泥等行业实施差异化生产管控,针对水泥行业要求摘要如下:


  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停产。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窑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标准;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


  ⑶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更新改造和联网传输。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相关内容如下:


  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前谋划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进一步削减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完成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任务。参照省内外差异化生产管控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将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作为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科学施策、精准调控,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施差别化管理,切实增强差异化生产管控的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刀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快速有效削减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的根本目的,各县(市、区)要深入领会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方案,落实减排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对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要提前采取热源调整或备用热源建设等措施,在坚决落实停限产减排措施的基础上,保障民生供应。


  2.坚持分类分级管控。严格对全市工业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按企业类型分为钢铁、焦化、火电、水泥、铸造、制砖、煤焦发运、洗煤、混凝土搅拌、陶瓷、石灰窑、石膏线/板、矿渣棉、炭黑、粉磨站等行业;按绩效类型分为Ⅰ、Ⅱ、Ⅲ、Ⅳ等级别。各行业以完成深度治理为基础,结合企业装备水平、能源消费水平、污染排放水平、深度治理水平、运输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停限产措施,推动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整体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3.坚持常态管控与应急相结合。差异化管控评级不等同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行业按照应急减排绩效评定结果采取减排措施。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常态下执行差异化生产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进一步停限产、运输管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实施时间


  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


  二、差异化生产管控要求


  (一)加大管控力度,以管理促减排。除钢铁、焦化企业外,2019年9月30日前,对未按期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其余工业企业,以及未按要求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管控系统建设的所有工业企业,予以停产治理。深度治理任务和用电管控系统建设未完成不得恢复生产;长期停产企业,未达到深度治理要求和完成用电管控系统建设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钢铁、焦化企业根据治理情况实施动态评定分级。


  (二)强化分类施策,以限产促减排。


  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停产。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窑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标准;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


  ⑶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更新改造和联网传输。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三、配套管理办法


  1.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差异化管控相关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生态治理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在2019年9月15日前将企业底数、各行业未完成生态治理攻坚任务和行业治理任务的停限产企业名单报市大气办,经市大气办审核修改后备案,作为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的依据。


  2.对差异化管控的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行业深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由市大气办统一核查验收,实施绩效评级;其余行业深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由各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核查验收,实施绩效评级;未完成验收的视为未完成深度治理。


  3.秋冬季差异化生产管控期间,市大气办将组织行业责任部门对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开展县(市、区)互查。对未按照管控措施执行的企业,报市政府批准,停产整治;应纳入而未纳入重点行业名单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实施停产,秋冬季不得恢复生产。


  4.对纳入差异化管控的工业企业实施评级动态调整,对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到治理标准要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业企业,直接纳入企业最低评级。


  5.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措施要确保可操作,可核查。限产比例优先考虑按时段停产,其次考虑按生产线或设备停产,确实因工艺原因无法停产的,按负荷限产。涉及供热企业要严格按照供热解绑承诺要求,确保满足差异化管控要求的基础上保证供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秋冬季差异化生产管控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把重点行业差异化生产管控工作作为大事特事,摆在秋冬防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本地落实方案,落实到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对列入管控的企业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值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力度,对分管行业逐行业制定现场监管方案,确保差异化管控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要求,持续开展差异化生产管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落实情况、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符合分类分级标准、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停产时间、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罚;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机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三)严格追责问责。市大气办将对秋冬季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情况进行动态审核,对照在线监测数据、用电管控系统、生产量、运输量和环境税等,对工业企业进行核查,对有环境违法行为、未能落实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不及时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等情况将依法实施高限处罚,并降级加严管控;各县(市、区)要建立重点管控行业主要领导包联机制,特别是涉及企业供热的,供热解绑包联领导要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差异化生产管控的县(市、区)和部门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大信息公开。全市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清单将在官方媒体公示,接受同行和群众的监督,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秋冬季差异化生产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管控企业要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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