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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33项,江苏两家化工企业被通报!
2019年01月23日    阅读量:8909     新闻来源:慧聪化工网    |  投稿


《通报》中称,为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江苏省应急厅于2019年1月7日至9日组织安全监管、工艺、设计、设备、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对涉及氯乙烯生产的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和使用氯乙烯的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开展了深度检查指导,共发现隐患33项,其中重大隐患2项。



 根据《通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下:


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2018年12月11日省安委会检查指导第二组检查发现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的9项隐患,企业没有做到“五落实”和闭环管理中国涂料在线coatingol.com。2018年11月30日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下达的关于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氯乙烯罐区水喷淋未与气体报警联锁、未与温度联锁的隐患,企业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外操人员每小时对球罐区巡检一次,巡检时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并检测。实际外操人员仍为两小时巡检一次,也没有检测记录,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



深度检查指导隐患清单



一、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

(一)重大隐患

1.聚氯乙烯粉体包装现场部分电气设备不防爆;

(二)一般隐患

2.聚合反应釜操作规程缺少压力控制指标;

3.氯乙烯气柜缺少柜内压力、活动节升降速度、进出口介质压力和温度、水封槽中水位等工艺控制指标,操作规程中气柜限位控制指标与DCS系统设定值不一致,不符合《工业企业湿式气柜技术规范》(GB/T51094)的要求;

4.氯乙烯气柜未设就地压力表,气柜远传压力尚未接入DCS系统;

5.氯乙烯气柜未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6.现场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一、二级报警值设定不正确;

7.聚合反应釜自动控制不完善,搅拌未实现联锁控制;

8.氯乙烯球罐防火堤高度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9.聚合釜就地压力表上限设定值超过压力高高报警值;

10.涂膜剂储罐玻璃管液位计损坏开裂,缺少防碰设施;

11.2018年12月11日省安委会检查指导第二组检查企业发现的9项隐患,没有做到“五落实”和闭环管理;

12.乳液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未设置催化剂和乳化剂滴加泵出口管道压力表;

13.微悬浮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现场1台聚合釜安全阀前截止阀未加铅封;

14.生产装置现场部分操作柱未接地;

15.微悬浮法聚合釜安全阀出口直排大气;

16.乳液法聚合釜紧急泄放收集罐放空管缺少阻火器,与设计图纸不符;

17.未制定粉尘定期清扫管理制度;

18.终止剂罐缺少液位计;

19.2016年3月江苏省泰洁智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中压送聚合釜反应终止剂配有常备氮气钢瓶,实际使用聚合釜压力进行压送,评价报告与实际不符。


二、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一)重大隐患

1.2019年1月8日上午,电厂南侧管廊架下1名承包商员工无动火安全作业证、监火人不在现场进行打磨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现场未配备灭火器,地沟未封堵;

(二)一般隐患

2.2018年11月30日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下达的关于氯乙烯罐区水喷淋未与气体报警联锁、未与温度联锁的隐患,企业承诺2019年3月5日前完成整改,采取的预防措施是氯乙烯外操人员每小时对球罐区巡检一次,巡检时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并检测,实际外操人员为两小时巡检一次,也没有检测记录,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

3.2018年12月31日,氯乙烯储罐分析记录中T1301、T2301两个储罐乙炔含量超标,没有泄压排放后再次取样分析合格的记录,另增加的储罐内氧含量分析缺少2018年12月31日的记录;

4.氯乙烯球罐岗位操作规程缺少球罐温度的工艺控制指标,二氯乙烷储罐DCS系统的压力与操作规程不一致;

5.氯乙烯装置氯化反应器氯气进料总管流量计法兰泄漏,总管上1台压力表前的手阀未打开;

6.氯乙烯装置氯气缓冲罐旁边1台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没有就地声光报警功能;

7.氯乙烯装置催化剂配料罐平台孔洞未封堵;

8.22000立方米二氯乙烷储罐氯乙烷进口管道安全阀出口截止阀未挂禁开标志和加锁;

9.22000立方米二氯乙烷储罐防火堤内1台防爆电气箱螺栓未上齐,失去防爆作用;

10.氯乙烯球罐及氯乙烯反应器安全阀出口直排大气;

11.氯乙烯球罐采用固定式注水方式不符合规范;

12.氯乙烯球罐H1301高高液位联锁停用,无审批手续;

13.氯乙烯球罐区雨污分流设施缺少应急操作标识;

14.氯乙烯生产装置裂解炉操作规程缺少二次点火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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